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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高民警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交通民警在执勤执法活动中的安全保护措施,昨日,省交警总队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交通民警在执勤执法活动中安全保护措施的紧急通知》。
执勤执法时必须佩带反光背心
交通民警在路面执勤执法时,除按规定着制式警服外,还必须佩带反光背心;在处置涉嫌酒后驾车肇事时,应保持安全距离;在设卡拦截车辆时,应有两名以上的民警,晚间必须着反光背心。
不得跨过中心护栏处理违法行为
高速公路交通民警在巡逻中,可使用警报器、扩音器、变换前照灯方式警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接受查纠。在正常巡逻执勤中,对相向道路上的交通违法行为,不得跨过中心护栏或者指令行为人跨过中心护栏接受处理等。夜间工作200米以外设置警戒线
处理交通事故现场时,必须在普通公路上、下行100米(夜间200米)以外设置警戒线或禁行标志,高速公路和设有中心隔离道路的交通事故现场,应当在白天距中心现场来车方向150米外(夜间500米)连续设置移动警告标志。
防护设备春运前装备到位
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立即对民警防护设备装备情况开展清理检查。凡没有按照规定配备或配备不齐全的,在春运开始前要全部装备到位。
民警没有装备发生事故领导要担责
民警出警前,各交警大队、中队领导要对民警的穿戴、配备等情况进行检查。今后,凡因民警没有装备防护设备发生事故的,要追究领导责任。(陈海云)
<责任编辑:
蓝天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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